古代人外出如何住店?古人吃饭住店要身份证吗?
时间:2019-07-25 15:25:25 阅读:(174)
现代人出门在外住酒店住旅馆,都是需要有身份证才可以的,用身份证登记之后才可以入住,而身份证上面就有个人的信息。但是在古代,虽然旅店有不少,但是如果要住店的话,该如何登记呢?古人住店要不要出示身份证之类的证明信息,古代人有没有身份证?他们出门住店的时候是怎么办的,一起来看看吧。
人们总是好奇古代人是如何完成某件事情的。没有可以预订酒店的网站,来到陌生城市,上哪找酒店?那么古代中国人是如何开房的?是否也要进行身份登记?
不仅需要,而且查得很紧,没有“介绍信”只能睡马路。古代的中国虽然无法信息化管理户口,但很早以前就有完整的户籍制度。为了证明和区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古人发明了“路引”、“门券”抑或“鱼符”、“牙牌”之类证明身份的腰牌。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古人的防伪技术是非常差的,因此经常出现假冒的身份证。
大部分古代中国人很少有出远门的机会,只有少数人有这个需求。
如果是官员、商人出差,或得到官方授权的外事活动,都会持有“符节”或“符卷”,这种“符”、“节”、“卷”等,都是早期入住旅馆的身份证明,这些相当于现代的“介绍信”。后来的“驿卷”、“信牌”也都属于旅行凭证。
当然,在小说里出现的荒郊野岭的客栈,比如孙二娘开的人肉主题客栈、李凤姐开的美女主题客栈,理论上说,由于天高皇帝远,应该是不需要的。
和现代一样,客人入住后要进行详细的身份信息登记,称为“店薄”,或“店历”,要妥善保存,留底备案,逐月定期交官方查验。
而且这种登记制度,来客的姓名,籍贯,职业以及到何处去,干什么事,都要一一登记在案,官役衙差要时不时地去检查,一到夜晚不准客人进出,直到天亮方可,规定寺庙和普通百姓家不得收留外乡人住宿等。
《马可•波罗游记》中,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在当时元大都(今帝都)看到,所有客栈和旅馆的老板,"要将投宿的客人的姓名写在一个簿子上,注明他们来去的日期和时间,这种簿子每日须交送一份给驻在方形市场的那些官吏。"
古代旅馆业,在汉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除了官办宾馆外,城市旅馆、家庭旅馆都出现了。当时城里的“谒舍”,就是一种城市旅馆,这种城市旅馆数量很多,分布广泛,多供做小生意的普通下层人入住,《汉书•食货志》中谓“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就是这个意思。而官办普通旅馆称为“传舍”,服务稍好,专用于接待“官差”。
至于品牌宣传,古代当然没有OTA、没有连锁酒店直销渠道……主要靠口碑传播。古代旅馆早已充分考虑了硬件建设,让客人入住后更觉舒适,以增加客人来源。《上客舍议》称,“冬有温庐,夏有凉荫”,这里的“温庐”相当于现代配有暖气的房间,“凉荫”则是纳凉休闲去处。
古代客栈有哪些种类?中国古代旅馆种类繁多,称谓不一。由于各历史时期的文化背景、机构建置、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人们对旅馆的认识与理解不同,古代旅馆在各个时期的称谓也不尽相同。
商朝后期,为适应走南闯北的商贾的食宿需要,一批“客舍”、“客馆”相继出现。秦汉时期设立的“驿传”则是专供传送邮件公文和来往官员居住的旅馆名称。
汉代,旅店又有了较大发展,长安城里修建有140多所“郡邸”,还建造了“蛮夷邸”专供外国使者和商人食宿。
晋代京都到各州的驿道每40里有:“驿”,每20里有“亭”,不仅供过往官吏食宿,而且也对百姓开放,这就有一点商业旅店的质了。南北朝时,出现一种新兴的旅馆——邸店,它是供客商食宿、存货和交易的场所。
唐宋以后,旅馆的分工和接待对象的划分更明确,各地出现了专门接待学子的“状元店”、“高升店”。有专门接待商人老板的“广源店”、“万隆店”;有面向杜甫这样一直很忙且四处游山玩水的驴友和一般游客的“悦来店”、“吉顺店”等。
从《周礼》所记来看,早在周代中国的旅馆业已很发达,而且似乎是“连锁式”发展。如周王规定,有“国营招待所”质的“驿亭”,要求每10里有“庐”,即简易房舍;每30里要设“路室”,以供休息;每50里的市镇要设“候馆”,候馆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
现代流行的城市旅馆、家庭旅馆,在先秦时已出现,主要有“馆”、“寓”、“舍”等。这些旅馆档次和功能区别明显,以供不同身份的旅客入住。
“馆”比较高级,用来接待贵宾,如“国宾馆”、“诸侯馆”,这类旅馆都是官办的。
古代客房亦分出不当的档次。宋元时期,豪华间叫“头房”,明清时因为出差官员多住这样的上等客房,又称为“官房”;普通或较差的房间则叫“稍房”、“陋室”;多人间则称为“通铺”、“大铺”。一般来说,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天号、地号、人号、通铺,柴房和马圈……
房间设施也和当时的GDP增速有关,以清朝为例,民间客店发展既有兴旺繁荣的状况,也有萧条不堪的情形。康乾时期,《京华百二竹枝词》中有“客店别名在校场,三元房屋甚排场”之句,足见客店的繁荣;而《老残游记》描述清末一家客店的“上房”只是“中间安放一张八仙桌子,桌上铺一张漆布……”。
客栈内都有哪些职位?从最低的洗碗工,杂工,小二(跑堂的),厨子,账房(收银的),掌柜的,一般就这四种。小二做的活很杂,包括拉客进来,引客人进房,打水,吃饭时点菜,或者送饭菜进客人的房里,抹台,客人吃完后还要收拾桌子等。有时店子小了掌柜会兼了账房的工作。
古代旅馆也会给客人打折,甚至免费。有的朝代强行规定,官办旅馆在特定的时日要免收房费。如宋代,当时的官办旅馆便有免费入住日。《宋朝会要》记载,在赵恒(宋真宗)当皇帝的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遇到严冬,当年正月,朝廷便以“雪寒”为由,要求“应店宅务赁屋者,免僦钱三日。又曰‘贫民住官舍者,遇冬至寒食,僦值三日’。”
所谓“僦钱”,也就是房费。这记载说得很清楚,官办旅馆(官舍)在雨雪天和“冬至”、“寒食”等日子,应免收房费。此外,在疫病流行时,也有免房费的现象。
“宾至如归”,最初是周王对国宾馆的服务接待要求,此后“宾至如归”成了古代中国旅馆业通行的行规和服务的最高境界。
为客人代购代销代付是古代旅馆常规的服务项目,为男成年客人提供“特殊服务”也是常有的事。在古代,人们出行主要靠步行或马车等,所以出去一次数月数年不回家是常事,特别是生意人。
正是由于存在这种情况,旅馆的“特殊服务”自然成为方便旅客的项目之一。有的老板将娼妓安排住在旅馆附近,甚至直接让她们住在旅馆里面。
中世纪摩洛哥旅行家拔图塔(这哥们曾在元朝时期游历了广州后,复从福建泉州北上大都,但只到杭州即折回,1347年还印度,随即返回故里)在其著作《伊本拔图塔行记》中写道 :“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为购婢作妾,给室以二人居,费用由主人临时代付。”这里说的“主人”即为旅馆老板,因为古代蓄妾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