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男人为何对大脚女人更感兴趣?古代恐怖三寸金莲
时间:2014-09-17 17:05:27 阅读:(228)
戊戌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近代化的政治变革。当时,甲午惨败后的中国,山河破碎,国将不国。初登政治舞台的维新派志士,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从思想启蒙到制度变革,从强兵富国到科举改革,大事要事急迫得挤破门;但是,你也许想不到,在那个火烧眉毛的当口,维新人士所热衷的要务,除了政治变法之外居然是妇女的“不缠足”。
“不缠足运动”是维新运动期间唯一火暴的社会改良运动,在运动期间,全国一共涌现了近百个各种名目的学会,无论哪一个都不及“不缠足会”那样红火且持久。康有为初出茅庐第一件“维新事业”就是组织“不缠足会”,虽说是拾洋教上的牙慧,也没什么人响应,但他对女人脚的重视可见一斑。梁启超主持《时务报》笔政,没断了为“不缠足运动”鼓与呼。在《时务报》耸动天下洛阳纸贵的时候,金贵的版面上常有“不缠足”的话题。开明的士大夫,从封疆大吏(张之洞)到秀才童生,一时似乎都把“不缠足”当成了非办不可的要务。有些童生甚至连自家的考具上也贴上了“不缠足会”字样,考试都不忘为女人放足。
这些发起和参与“不缠足运动”的健将,都是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是当时中国站在时代前列的男人。不言而喻,这样的“妇女解放运动”势必充斥着男话语,在这些大男人眼里,放足无非是为了“宜家”、“善种”。问题是,在那个百废待兴、手忙脚乱的时候,一群以拯救天下为己任的大男人,为什么偏偏对大脚女人这么感兴趣?
显然,众维新好汉当时的“理由”是不足为据的,什么放足可使“执业之人”增加一倍,从而“土产物宜亦增一倍,各处税务亦增一倍”(《湘报》第53号);什么不缠足以后“上纡国难,美人战亦援桴而来”(《湘报》第66号),当时有没有人信我们不得而知,至少现在信的人不会太多。中国下层劳动阶层的妇女,虽然绝大多数都被缠成小脚,但似乎从来就没有闲着过,忙里忙外,甚至比男人干得还要多。近代纺织业,中外资本家所雇用的女工,基本上依然是裹着一双小脚的中国妇女。娘子军的说法虽然自古就有,花木兰的形象尽人皆知,但是我们知道,自古以来,仗毕竟还是男人打的,再有多少国难,也轮不上女人“援桴而来”。
缠足的恶习实源于中国男人某种畸形的心理。最早的缠足据说是出于南唐李后主,“李后主嫔窅娘,纤丽善舞,以帛裹足,令纤小屈上如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后经理学浸润,遂成风尚。进入近代以来,中国人搞所谓中国展览,总是忘不了将小脚和绣鞋摆在显著的位置,影响之深远可怕至极。直到今天,还会有美国人问中国来的学生,你们那里的女孩子还裹脚吗?蓄辫有关清朝“国体”,想动太难,而缠足却可以“革”掉的。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西方人视之为不开化的“土人”,羞于“野蛮贻诮于邻国”(康有为语)。可是,遍地的小脚却成了这种“西方说法”的一个活生生的证据,令国人欲辩还休。毕竟,像辜鸿铭那样强夸小脚的厚脸皮还不多见。
缠足之风盛行于中国,几于无地不然。推其矫揉造作之苦,肉糜骨折,几历寒暑,始克有此金莲之瘦削。稍有人心者,莫不怜之悯之。是以泰西士女前在博物院中设立天足会,绘图演说,劝诫华人,冀得从此返其天真,不致备受折磨之残也。而孰意倭子竞全无人心,非惟不加怜悯,反从而凌虐之。呜呼,此尚得以人类目之哉!客有自牛庄来者,谓该处自被倭子侵占以来,百姓遭难甚惨。而最足令人发指者,则倭子每选民间妇女之莲步姗姗者,勒令解下缠帛,跣足工作,而将绣鞋悬于襟间,以作雪茄烟袋。一时雪肤玉骨不良于行,类皆徘徊歧路,甚有被倭子之鞭笞者。虽铁人,亦为之下泪。无怪俄、德、法诸国,皆为之仗义而起也。
恰是急于抹掉这种耻辱印记的强烈冲动,才使得作为中国近代化运动之一的戊戌维新,被抹上了一笔“妇女解放”的重重油彩,尽管里面只是男人在张罗解放女人的脚,而被解放的女人对此并不热心。运动中人把“不缠足”上升到“保种”的高度,其实只是运动展开后的一种夸张思索的结果。当然,作为运动的副产品,传统士大夫嗜痂成癖的“品莲(欣赏小脚)”意识也受到了冲击,不仅维新人士视之为“轻薄猥贱之事”(梁启超语),就是开明一点的士人,也再难以以此为荣。在羞惭缠足习俗现象同时,对造成这种现象的心理也感到了羞惭。毕竟中国男人也是人,不仅历史不断有人对此恶俗表示不满,对女子的境遇感到同情,就是那些有“莲癖”的人,其实也知道缠足的过程相当残忍和不人道。
古代小脚女人为何让男人想入非非?
古代文人嗜好小脚竟能形成学问:品莲法达几十种!例如,莲学探讨的品莲方法就多达几十种,诸如: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脱、剥、缠、洗、剪、磨、拭、涂、暖、拥、扶、悬、肩、排、推、玩、弄……之类。
女子缠足通常从四五岁开始,其做法非常残忍: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弯屈在足底,以白棉布条裹紧,固定脚型;尔后穿上尖头鞋,在家人挟持下行走。夜晚以针线密缝裹脚布,不使松脱。这样裹至七八岁时,再弯曲趾骨,使之成为弓形,并加强裹缠力度,一天紧似一天,务使其最后只能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小脚要缠到合格,验收标准是“小、瘦、尖、弯、香、软、正”。实际上许多女子在被野蛮裹缠的过程中弄得皮肉溃烂、脓血淋漓,是很常见的事。还有许多由于溃烂而失去了小趾。
就是这人为致残的畸形残肢,却一度成为中国文人如痴如醉的嗜好,以致形成了一门品味鉴赏小脚的特殊学问——莲学!例如,莲学探讨的品莲方法就多达几十种,诸如: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脱、剥、缠、洗、剪、磨、拭、涂、暖、拥、扶、悬、肩、排、推、玩、弄……之类。喜莲文人达于疯魔时,竟会脱下美妓的三寸金莲鞋,当作酒杯盛酒传盏,更多的是将金莲鞋、裹腿之类跟脚有关的东西留作藏品把玩。
古代男为何十分喜爱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指的就是女的脚踝及脚部,也是许多人心目中的极为幽邃神秘的部分,然而这个部分却被学专家认为是重要的徵,不少人也认同脚与生活是息息相关的,通过脚可以激起女的欲望。的却,一双可爱的小脚,最让男人想入非非的是莫过于想像一握在手的蚀骨销魂。除了握在手里仔细鉴赏外,前人发现了种种玩莲的技巧,有爱莲者大献殷勤,帮女人洗脚、剪趾甲、磨厚肉、擦干、敷粉,借机搔弄趾间,抚握缠过足的小脚,“趣味”尽在其中。国学大师林语堂就曾说过:“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意识的自然存在。”还有一本书中说得更明白:“小脚是女感的中心,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女人的脚在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实在更早时就有古人探索和实践过。在古人们的审美观里,三寸金莲是很感的,能够激发他们的欲。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说:“缠足与造淫具何异?”千百年来,三寸金莲与中国人生活,都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古人对“三寸金莲”的痴迷让现代人惊叹。
三寸金莲是缠足给缠出来的。缠小脚最早开始于一千多年前南唐后主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妃子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女子缠足的风气直到清代康熙年间,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清朝统治者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康熙皇帝曾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问罪。但此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也未起到效果。
对三寸金莲的崇拜也体现在不少文学作品中,如蒲松龄所著的《聊斋》中许多篇章中都描摹了女的小脚之状,以三寸金莲为美的。甚至,清代还有一个自诩为“香莲博士”的文人方绚,写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
什么样的一双金莲才堪令人称羡的?历史上流传最广的金莲七字诀为“瘦、小、尖、弯、香、软、正”。清代文人李笠翁则在小说《肉蒲团》中提出了香莲三贵“肥、秀、软”标准。清代另一个文人方绚在《香莲品藻》中也列出金莲三十六格,即“平正圆直,曲窄纤锐,稳称轻薄,安闲妍媚,韵艳弱瘦,腴润隽整,柔劲文武,爽雅超逸,洁静朴巧”。清末民初的文人陶报癖《采莲新语》用“小瘦弯软称短窄薄锐平直”来品评,另有燕贤《小足谈》认为“瘦小香软尖,轻巧正贴弯,刚折削平温,稳玉敛匀干”。
虽然男人对三寸金莲的喜好的标准不一样,但古代女缠小脚,打造三寸金莲的习俗据说是因男的癖好而兴起的,这一点有共,据史料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估计与现代流行的“人体宴”有得一拼。
更绝的是,古代女子双脚自幼束缚,未经霜露,裹布层层保护,每日细心浸润、熏洗,皮肤细薄如婴儿,一旦解开重重裹布,组织松散,轻软如絮,这是男人们最朝思暮想而一握销魂的趣事儿。南北朝时有本小说《飞燕外传》,其中记录:“汉成帝得疾,阴绥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义足,不胜至欲,辄暴起”。说到成帝晚年因房事过多,患了精力减退、阳萎的毛病。但是每次一看到赵飞燕的妹妹合德的小脚时,便忽然精力饱满,欲激昂。赵飞燕的脚也被形容得“能为掌上舞”,一双金莲还没男人一只手掌大。小足被说成具有振阳起衰的功能,看来古人对三寸金莲的崇拜真不是一般地高。
李笠翁素来反对女子缠足,但也明确指出,缠足的用意,除了是要被男人爱惜和抚弄外,同时也还有的作用。那么,三寸金莲在生活中有些什么具体技巧呢?前人玩莲之时,不仅有种种的握莲姿势,比如:正握、反握、顺握、逆握、倒握、侧握,斜握、竖握、横握、前握、后握等握法。而且据相关史料记载,三寸金莲的应用范围还特别的广泛,技巧更是不一而足,比如应用在“食”的方面,可以在五趾弯曲的深沟里,放入瓜子和葡萄乾之类的食物,男人用舌头去舔食,这是一种刺激兴奋的调情动作。
至于在“承”的方面,即是把小脚分别在颊上、膝上以及阳具上抚弄,藉以提高欲。“悬”,则是把女子缠足的布解开,再用此布把女子的脚倒悬在床台上,用以提升男人欲。“捉”即是将女子小脚,放在男人脚上,然后逐渐抬高。“挟”是要女子把小脚紧抱在胸前。“推”是女子的两脚当作车柄,双手推握作推车状。“挑”是将女子的一只脚担在男人肩上所作的爱动作。这种放一只脚在男人肩上的动作,也曾在《洞玄子》一书中出现,为许多男人所乐于采用。
此外,用到舌头和牙齿的有“吮”和“舔”。前者是男人用嘴像吸母乳般地,吸吮小脚莲尖;“舔”是吻著小脚脚掌。“啮”是轻轻啮咬金莲;“咬”则是用力啮咬脚趾。《金瓶梅》中,西门庆用三根手指,拨弄赏玩潘金莲的脚趾,这叫“捻”。双手掬握叫“握”,还有“捏”,大拇指搔小脚脚板底叫“搔”。中指插人脚趾间的深沟里,轻轻摩擦叫“控”。
缠足不同于中国其他的风俗,并没有一套繁复的学理,反而处处以道学的姿态出现,呈现出非非淫的面貌,暗地里却是虐待、恋物淫最强烈而具体的形式。这是中国几千年封闭制度下的逆反,对行为、知识强力禁绝的结果,反而另辟蹊径,在人类生活史上创造出一片“新天地”。
然而,“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直到了新中国的成立,女子翻身做了主人,享有男女平等的权利,国家废除了裹脚的旧习,“三寸金莲”的雅号才不复存在。但是依然没有挡住现代男人们对“小脚”女人的想入非非。
揭秘古代恐怖的三寸金莲如何成型?
缠足是中国古代汉族女的一种装饰习俗,起源之初仅仅是将女子的脚缠的纤细以体现美感,且仅限于少数人,明末至清朝时期开始在普通女间流行,并逐渐演变成摧残女的一种陋习。
试缠:
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两脚裹起来以后,往往会觉得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不会一开始就下狠劲裹,最好是开始裹的时候轻轻拢着,让两只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试紧: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试紧的时间也须要数天到两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裹脚布浆得较硬,捶去皱折,略紧地缠在脚上,使脚受惯硬裹脚布及紧缠的压力,接着才能真正用劲裹紧。
裹尖(裹脚趾):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时脚趾关节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
试缠:
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两脚裹起来以后,往往会觉得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不会一开始就下狠劲裹,最好是开始裹的时候轻轻拢着,让两只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试紧: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试紧的时间也须要数天到两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裹脚布浆得较硬,捶去皱折,略紧地缠在脚上,使脚受惯硬裹脚布及紧缠的压力,接着才能真正用劲裹紧。
裹尖(裹脚趾):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时脚趾关节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
为什么古代要裹小脚啊?玉笋尖尖,金莲娇娇,一只小脚在男女的情爱中竟然是举足轻重,据行家说,连握脚都有许多姿势:
濯罢兰汤雪欲飘,横担膝止束足衣;
起来玉笋尖尖嫩,放下金莲步步娇。
踏罢香风飞彩燕,步残明月听琼笛。
几回宿向鸳被下,勾到王官去早朝。
(明人“双喜冤家”第十八回“啄金莲”)
关于“金莲”的来源,有一般这样的故事。
南北朝时代的南齐帝国,出了一位叫萧宝卷的昏君。他对于缠足有特别的偏爱,为此,他下令征收民间的黄金,做成莲花贴在地面上,让宠姬潘贵妃在上面行走,然后将此情景称之为“步步生莲”。从此以后。凡是女人走路姿势优美,就会被称为“轻移莲步”,而缠了足的小脚则被称为“三寸金莲”。
对女人缠足是从那个朝代开始的,有不同的说法,较普遍地认为女子缠足是始于南唐。
……南唐李后主有宫嫔,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中作五色瑞莲,令其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这就是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开始推广。
“妇女缠足,起于近世。”《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缠足,宋
末遂以大足为耻。”(《墨庄漫录》)
“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宋史R26;五行志》)
“但知勒四支,不知褒两足” (北宋徐积《咏蔡家妇》)
到了元朝,这种情况继续发展。:
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
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元伊世珍《琅环记》)
由此可知元代已视妇妇裹足为圣贤经传不可移易的信条了。
“伊川六代孙淮咸淳间为安庆倅,明道年五十四卒,二子相继早世,无后。淮之族
尚蕃衍,居池阳。妇人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白珽湛《渊静语》)
由于当时女子缠足已成风俗,而伊川族中妇女不肯随俗,白珽湛就要加以特别记载了。
三寸金莲的出现是封建时代对女主体意识的扼杀
到了明朝,女子缠足之风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的表现,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足为献媚男子之具。《板娇杂记》曾记载一些妓女之足:如顾媚弓弯纤小,腰支轻亚;张元清在少年场中,纤腰龋步,亦自楚楚,人称为张小脚;顾喜,趺不纤妍,人称为顾大脚;等等。
提到金莲,总会使人想到古典名著《金瓶梅》中的女主角潘金莲。这位绝世的淫妇是裁缝的女儿,由于缠了足的脚小巧、可爱,因而且幼时的乳名为金莲。她是怎样抓住西门庆的心呢?西门庆第一次见到潘金莲时,就为她那双美丽的小脚迷住了,那魅力竟然使她“心颤身麻。”
在《聊斋志异》中也有“肌红如晚霞,洁白细嫩;金莲如竹笋尖细”的描写。这是叙述皮肤与缠足之美,别外还有一段描述是“眉细、腰细、足细”,充分表现缠足是美女不可或缺的条件。
清军入主中原后,因为他们没有缠足的习俗,所以非常厌恶这种风俗,曾三令五申,下令严禁,然而清廷虽然对于强迫蓄辫做得很成功,对于缠足却无法彻底禁止。而且,在汉人的坚决抵抗下,这项禁令形同虚设,甚至使得缠足的习俗更进入了巅峰状态。
清政府认为,既然无法禁止汉人放弃这项习俗,那么,至少可以禁止满族少女不这么做。于是再次频布禁令,可是仍然无效。 在当时,人们都认为,女孩不缠足是一种耻辱,,没有资格成为新嫁娘。
缠足是成为美女的一大要素。
追踪历史,不难发现,早在汉唐时代,随着“礼教”对人的扭曲,古代中国人就表现了“足恋”倾向。据伶玄《赵飞燕外传》说,汉成帝和昭仪合德发生关系。“每持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合德的足激起了汉成帝的兴奋。《晋书R26;孚本传》中“孚好屐”,实际上也表现了强烈的“恋足”倾向。
明清时代,缠足之风大盛,古代中国男子的“足恋”倾向登峰已极,成了标准的“足淫”狂,不可思议的是,男人变态,女人也跟着变态,男人们把玩“金莲”以激发欲,居然也能激发起女人的欲来。
明清两代文学中,举凡涉及男女行为,一般都少不了男人把玩、揉捏女子小脚这一“前嬉”场面。《欢喜冤家》、《绿野仙踪》、《品花宝鉴》和《金瓶梅》等无不如此。最能反映明清两代中国变态、“足淫”的是清人李笠翁的研究。
以下便列举他的论点。
缠足效用有如下多种:
第一项:刺激听觉。
第二项:刺激视觉。
第三项:刺激嗅觉。
第四项:刺激触觉。
其中用口有6种,用手有28种,用脚有4种,用肩有2种,用身体有4种。
其中有些是重复了,所以总共是48种,
李笠翁还作了一些具体的说明:
嗅:用鼻子去闻裹脚布和解开裹脚布的小脚,可刺激感官。刚开始时会先洒上香粉再嗅,慢慢地就嗅惯原味了。
吸:就是吸味道。鼻子凑近或是脚底凹入的部分,吸入臭味。
舐:用舌头舐脚。
咬:用牙齿轻咬脚的前端,直到有轻微痛感。
吞:将细小而无肉的小脚含在嘴里,吞吞吐吐的。
食:将食物(如葡萄干、瓜子)夹在脚趾间或脚底凹入部分,然后再送入口中吃掉。
搔:用大拇指搔脚。
捏:用手捏脚。
捻:用三根手指捻脚。在《金瓶梅》中叙述此种情况是一种求爱的手段。
承:以身体的一部分,如手掌、膝盖、面颊等挨着脚,然后再解开裹脚布。
索:就是搔脚,和“搔”不同的是,“索”的范围比较广。
脱:就是男人替女人解开裹脚布。
剥:以粗鲁的动作剥下裹脚布。
缠:男人替女人缠脚。
洗:就是女人在洗脚时,男人在一旁看。
剪、磨、拭、涂:洗完脚后,替她剪趾甲、剔鸡眼,用浮石替她磨脚底,用干而软的布拭干,最后再为之修剪好的趾甲涂上颜色。
暧:用手掌或两腿之间,为女人冰冷的小脚保持温暧。 缠足如何行进?现参照有关资料,简单介绍如下:
缠足有从四、五岁左右开始进行的。分成四个阶段进行。所需时间大约是3 年。这是一段漫长而痛苦的日子。最剧烈的激痛时期,是在把趾弯曲的第二和第三阶段。除了拇趾以外的四个趾头,都要弯曲到脚底再用力绑牢,不但会出血、化脓、发炎、红肿,还会长鸡眼。即使只是静静地坐着,也会剧烈地疼痛。
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正是此种情形的真实写照。
缠足开始时,父母总会警告女儿:“不管多大的痛苦,你都要忍耐,否则长大就嫁不出去。”
叮咛完毕,缠足正式开始。
第一阶段“试缠”,先将双脚在盆中洗净,然后,右脚放在施行缠足术者的大腿上。趁着脚还湿热时,将拇趾之外的其余四趾用力向脚底弯曲,然后在脚趾之间洒上药剂。据说,洒上药剂后能使皮肤收缩,避免双脚在被紧缚后发炎或化脓。待脚趾弯曲到脚底后,便用布绑起缚起后再用线将布的一端和缝隙缝合,使其不再松开,同时,让女孩穿上缠足用的袜子和尖头布鞋。
第二阶段是“试紧”。这个阶段要进行半年以上的时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平均每三天要将裹脚布解开消毒一次,然后再绑起。并且将绑紧的力量逐渐加强。如此一来,痛楚自然也会增加。由于脚趾被用力弯曲,因此很容易长鸡眼。同时,全身的重量均落在弯曲的八只脚趾上,因而疼痛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此时,脚上所生的鸡眼要用针剔掉。
这是一个可怕的阶段。每当施行手术的人端着水桶进入房间时,女孩就会害怕得一面哭泣,一面企图逃跑。可是,脚部的疼痛使她很容易被抓住,于是脚布被解开了。这时,脚背的皮肤几乎完全萎缩,并会流脓、出血,此时施行手术的人便将女孩的双脚浸泡在药水中仔细洗净。女孩若想挣扎,生鸡眼的疼痛处就会挨打,使她因怕痛而必须一直忍耐下去。接着,施行手术者会用针将鸡眼剔掉,疼痛使女孩不住地缩脚,然而,这已由不得她,手术仍要继续进行。
继续下去的最痛苦的第三阶段是“紧缠”。这时所进行的方法是将中脚骨向脚底弯曲紧缚,由于力量很大,所有的骨头均会因此而弯曲。这个阶段?需要半年的时间。
第三阶段会使脚部的肉萎缩,脚背僵硬脱皮、出血、溃烂、化脓。严重者,小趾也会溃烂。不过,中药里有专为缠足各阶段使用的处方,止血、化脓及溃烂痊愈后,“美妙”的小脚便出现了。
接下来便是进入最后阶段的“裹弯“。这段时期的疼痛并不剧烈。方法是将脚底部分弄成凹型,这同样要花半年的时间。过了这个阶段,脚背会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拇趾下垂,其余四趾则被压入脚底的凹入部分,整个脚的长度大约10厘米,是理想的小脚,被称为“新目”或“三寸金莲”。
缠过的小脚,触地的部分减少,甚至连站立和走路都发生困难。事实上,缠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还要困难多了。
刚完成缠足时,还不懂走路的方法,所以用脚跟行走,但这种走路方式往往会使脚踝、脚跟及小腿因负荷太重而肿大,因此,这时就要开始进行训练,学习“优美”的走路方法。
练习行走不只要使姿势优美,同时,也可使一双被裹脚布紧缚的双脚,血液循环通畅。走路的练习要不断进行,晴天时便在院子里练习,雨天则在房内进行。每天大约要走5公里左右。
经过不断的练习,走路的技巧越来越高明,不久之后就可学会被称为“轻移莲步”的优美姿势,足以吸引男的目光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缠足完成以后,女孩子仍继续成长,所以,要不断留意紧缚双脚。如果未曾好好注意,经过几年之后,脚会再长2、3厘米。同时,双脚因为一直被裹脚布紧紧缚住,必定会因为流汗而发出恶臭。俗话“臭如裹脚布”就是由此而来。
针对女裹脚的需要,古人发明一种称为“香莲散”的中药,可以放入鞋中除臭。只要七天换一次,便可清除恶臭,常保芳香。此外,还可使用兰汤洗涤,也可去臭味。
缠足完成之后,原先用来裹脚的布会由蓝色逐渐泛白,长度也会缩短到2至2.5米,最长亦不超过3米。 一般说来,良家女孩绝不会在别人面前解开裹脚布的。如果女孩在异面前解开裹脚布,那就意味着两人之间,必定有了密切的关系。同时,女人的裹脚布和小鞋,也增进了闺房的乐趣。
女子缠足是中国历史上十分丑恶、十分野蛮的一页。这种极不合理的风俗习惯自然会遭到一些进步人士的反对,清人俞正燮、袁枚和李汝珍即是其代表。
俞正燮认为:缠足把女人弄弱了,失了古时才女的风格。“阴弱则两仪不完”。是男子也要受累的。
袁枚就比俞正燮进了一大步,他在《牍外余言》中说: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牍贱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花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悲夫!
这是袁枚愤世嫉俗的精辟之言。不过,那时正是社会崇拜小脚最狂的时候,他的观点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反对缠足更为透辟的是李汝珍,他在小说《镜花缘》中,以“反诸其身”的办法,借了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的事,使男子也尝尝女子缠足的痛苦,作者借吴之和的口气,明确主张道: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置之;谁知系为美观而没,若不如此,即不为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大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差?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惟世之君子,尽绝其习,此风自可惭息。
在这一番话及《镜花缘》的其它论述中,男女平等观、健床的审美观以及对女子缠足的批判,确实是入木三分,这是当时进步的思想潮流的反映。
在清朝后期,反对女子缠足不仅是一种理论宣传,而且成为一种革命的群众动力。太平天国建立后,在禁止蓄养奴婢,取消娼妓的同时,也禁止女子缠足,到了清未实行维新变法的时候,一些维新志士便明确掀起了“不缠足”运动。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以此为突破口,掀起了倡导妇女开化,实现妇女解放的热朝。他们到处宣传男女平等、主张女子要摆脱封建束缚而自立,提倡天足、放足,认为“放的是文明,缠的是野蛮。”
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指出:
……不宁惟是,被乃毁人肢体,溃人血肉,一以人为残废,一以人为刑戮,以快其一己之耳目玩好,而安知有字?而安能使人从事于学?是故缠足一日不变,则女学一日不立。
光绪九年(1883),康有为在广东南海联合开明乡绅谔良首创《不裹足会草例》,倡议女子不缠足。两年后,康有为和其弟康广仁在广州再度提倡女子不缠足。成立“粤中不缠足会”,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从19世纪末到20世初,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湖北、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创办了不缠足会(或称戒缠足会、天足会,放足会,卫足会)。湖南的不缠足会是由黄遵宪、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发起的,入会的人很多。光绪十三年(1887)七月,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康广仁等又发起成立全国的不缠足会,总会设于上海,各州、县、市、集设分会。总会订有章程,规定入会者所生的女儿不得缠足,已缠足的如在八岁以下一律放足,所生儿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他们还到处散发自己编印的《戒缠足歌》,鞋铺也增加了新的营业项目,如长沙有家李复泰开的鞋铺就贴出广告云:“定做不缠足云头方式鞋。”杭州的放足会则是妇女自己组织的,发起人是高白叔的夫人和孙叔仪、顾啸梅、胡畹畦等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她们在西湖开会提倡放足,演说三个小时,会后合影留念。当时到会的有八十余人,其中已放足的有十余人,当场表示愿放的有三十余人,将来不愿女儿缠足的有二三十人,不缠足会成为戊戌变法期间争女权、倡导妇女解放的重要团体,它影响深远,一直影响到建立民国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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