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皇帝一年当中四季旅游是从辽朝开始的吗?
时间:2015-08-19 16:34:03 阅读:(300)
契丹人早期生活在蒙古草原东部,有逐水草而徙的游牧生活习惯,狩猎、畜牧是其主要的经济活动。契丹建国后,仍然沿袭过去的游猎传统,国家虽设有五个京都,但皇帝很少在京城,而是随着季节、气候和水草的变化四时游徙,在其各地所设的行帐中一边游猎,一边办公,由此便产生了春捺钵、夏捺钵、秋捺钵、冬捺钵的制度。《辽史·营卫制》对这种四时捺钵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记载:春捺钵主要是钓鱼、捕鹅雁,地点在长春州东北35里的鸭子泺(今吉林省月亮泡)。皇帝一般是在正月上旬由临潢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出发来到这里,先凿冰钓鱼,到冰解之时捕鹅雁,并举行头鱼宴和头鹅宴。
夏捺钵无定所,一般多在黑山(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西北白塔子庙东汗山)东北的吐儿山,主要是避暑纳凉,暇日从事游猎张鹰。六月上旬来此,七月中旬以后离去。秋捺钵在永州(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汇合处西)西北五十里的伏虎林,主要是入山射鹿及虎。射鹿时,事先埋伏在鹿饮水必经之处,待鹿来饮水,令猎人吹角效仿鹿鸣,鹿集至则射杀之,称作"呼鹿"。冬捺钵在永州东南的广平定。此地多沙,地势平坦,冬天稍暖,契丹皇帝多在此"坐冬"避寒,时常射猎讲习武艺,并与大臣议论政事、接受宋等国使臣的朝贺。辽帝的四时捺钵,随员是相当多的,契丹大小官员和部分汉官皆同往。在夏、冬两次议政会议完毕后,即春、秋捺钵时,大部分汉官返回中京居守,处理汉族事务。
我国历代中原王朝都有一个固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皇帝在这个中心之内号令天下,安国治民。同时,这个中心也是皇帝的安乐窝,除御驾亲征、出巡视察外,皇帝们都在这个窝里蛰伏着。那么,为什么偏偏契丹皇帝不辞劳苦、岁无宁居、周而复始地搞捺钵呢?一些史学家认为,这是游猎民族习俗和几千年民族心理积淀使然,是一个民族保持强健的缩影。四时捺钵虽然是皇帝的活动,但也反映了契丹人早期日常的经济活动。另外,辽帝的捺钵活动还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是辽朝政治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各捺钵处不仅仅是皇帝网钩弋猎,消寒避暑的场所,也是处理政务,召开国家级和地区级会议,接见各国使节,受纳聘礼的所在。
辽代皇帝的捺钵制度,很像我们今天的"现场办公",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现场办公制度"。这个颇具特色的四时捺钵,也为后来的金、元、清王朝统治者所接受,但其内容、规模都有了变化。金王朝捺钵形式几乎与契丹相同,但居留时间短、行动简单、多为嬉游、无关政治;蒙古大汗的活动也类似契丹捺钵,但只在夏秋出塞,春冬在燕京;清朝皇帝亦部分保留了捺钵风俗。我们在位于河北省承德市的避暑山庄了解到,康熙皇帝于公元1703年在热河(今河北省承德市)建造了避暑山庄,1681年在今河北省围场县辟建了木兰围场,每年秋天都要带领王公大臣、各级将士浩浩荡荡地开进这里设营、围猎,还进行一些接见外国使节的活动,给捺钵留下一抹儿悠长的余韵。
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白塔苏木(乡)向北走约10公里,便来到深藏于大兴安岭崇山峻岭中的辽庆陵。这里青山环绕,林木茂密,从东到西依次排列着永庆陵、永兴陵、永福陵三座辽帝陵墓,其中以永庆陵保存最好。永庆陵是辽圣宗耶律隆绪和仁德皇后的陵墓。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十分珍贵的壁画,大致数一下,共画各类人物70余个,这些人物有吏仆、侍女、文臣、武将,也有奏乐人员,他们或叉手侍立,或来往忙碌,大部分是男像,多为髡发,少数戴圆帽或直脚幞头。当地文物管理所的同志告诉我们:"这些壁画上的人物多为契丹人,也有汉族或其他民族,反映了辽代'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缩影。"
文物所同志所说的"因地制宜,因俗而治",是辽代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个原则,也就是"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这一原则的创立,有效地解决了辽代各民族的诸多矛盾,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契丹社会整体的封建化进程。我们在采访中获悉,辽代是一个多民族的朝代,在其统治的我国北方广大区域内,生活着契丹、奚、阻卜、汉、渤海、女真、回纥、室韦等诸民族人。他们有的从事农业生产,有的从事半渔猎半畜牧业生产。有些地区处于比较发达的封建制阶段,有些正处在农奴制发展阶段,也有些还处于氏族社会的发展阶段。面对这些复杂的局面,契丹统治者根据各族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创制了一套"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和统治机构。
据《辽史》记载,辽代的统治机构分中央和地方两大系统,在中央统治机构中,设立了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在地方统治机构中,设置了斡骨朵(宫卫)与头下军州、五京及其所属的州县和部族与属国。北面官是辽代为统治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而设立的一种制度,主要管理宫帐、部族和周边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其官吏一律用契丹贵族,掌管契丹军政大权,是辽朝的最高权力机关。所谓北面官,是因为契丹人有崇拜太阳的习俗,同时又以东、左为上,皇帝的宫帐坐西向东,北面官的办事衙门在皇帝宫帐的北面(即左面),故称北面官。凡北面官的官员均穿契丹服装。
南面官主要管理汉人的州县、租赋、军马之事,是为了统治汉人而仿效唐朝制度而设立的。南面官的官吏任用主要是汉人,也夹杂契丹等其他一些民族。南面官是因办事官衙在皇帝宫帐南面(右面),因此称南面官。在南面宫中做官的不论是汉人还是其他民族的人,都穿汉服。斡骨朵制度主要是为满足契丹最高统治者和贵族的统治、剥削需要而设的,它的特点是契丹头目制与中原州县制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头下军州是契丹贵族把在战争中掠夺来的土地和人口组织在自己的领地之内,以中原地区的州县制为其仿照形式,建立私城使自己成为领地的领主。
五京及其所属的州县是继承唐之道、京、府、州、县制而设立的,其官制也多承袭中原制度,主要是为了统治汉人。辽共设"京五、府六,州、军、城百五十,县二百有九"。此外,辽统治下的周边地区分布着许多部族,如奚、阻卜、蒙古、回纥、女真、五国部等,辽代在这些地方设立节度使、王府、大王府、惕隐等官进行管辖。此外,辽代的政治制度还包括法制建设等内容。辽朝初建时,治理契丹人用本民族的习惯法,治理汉人则沿用唐律。辽圣宗即位后,封建化进程加快,对法律进行了改革,先后制定了适应封建化的法律条文。如辽圣宗以前,对奴隶不仅可以役使、惩罚,还可以杀害。制定的新法律则规定,"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
契丹对于盗窃犯的处理很别致,第一次偷东西剌右臂,第二次剌左臂,第三次剌右脖颈,第四次剌左脖颈,第五次处死。可有趣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契丹允许人们偷数量少的钱物。契丹节日中,有一个放偷日,过法与西方的愚人节类似。到了放偷日即正月十三这天,人人都可以偷东西,但不可以多偷,偷的东西超过十五贯就要按法治罪。一些史学家称,这些带有浓厚民族色彩的政治制度和统治机构,使辽成为中国历史上一条边缘清晰的分界线。辽之前,虽然秦皇、汉武创造了我国鼎盛时代,但他们处理周边少数民族的核心思想只是"蕃汉对等,保卫汉地",仅限于"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因此北方少数民族时服时叛,真不知哪片土地一不小心就会游离于中国版图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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