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婚姻法:妇女离婚后有权分走家中一半财产
时间:2015-10-09 17:38:41 阅读:(209)
宋代妇女离婚时,不仅家里的资产夫妻一人一半,甚至还可以带走用嫁妆购置的财产,因此,宋代妇女离婚才叫真正的扬眉吐气。
“离婚”这个词,到晋代时才有。
《后汉书》中就有这样一位女中豪杰。这个汉代女子叫夏侯,是黄允的结发妻子。黄允是当时有名的才子,当地太守袁隗看过黄允的诗文后道:“我能有像黄允这样的女婿,此生足矣。”黄允一听觉得机会来了,回家就写了一纸休书。
突然被休的夏侯氏如遭五雷轰顶,在多次恳求无法唤回丈夫后,她痛定思痛,决定离开时好好惩治一下这个负心郎,也让自己走得风光。
这天,夏侯氏对婆婆说:“明天媳妇就要离开黄家了,心里还真有点儿舍不得,还是举行个告别宴会(或许这是史上最早的离婚宴)吧,我也好当着客人的面,好好倾诉离情。”
此时婆婆也同情儿媳,见儿媳说得有情有理,便答应了。那一天,四方客人一共来了200多位。当大伙都举起酒杯时,夏侯氏把黄允平日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当众数落了一遍,并大骂黄允无情无义,说完便跨步登车,扬长而去。
黄允被骂后结局悲惨,不仅名誉扫地,而且太守碍于面子,决定不将女儿嫁给他了。
在汉代,像夏侯氏这样“牛”的媳妇应是凤毛麟角,要说古代妇女能扬眉吐气地离婚的,应该是在宋代。宋代妇女离婚时,不仅家里的资产夫妻一人一半,甚至还可以带走用嫁妆购置的财产,因此,宋代妇女离婚才叫真正的扬眉吐气。
李清照18岁时与太学生、丞相赵挺之子赵明诚结为连理。公元1129年,赵明诚死于湖州,一段将近30年的美满姻缘就此落幕。当时北宋灭亡,战乱不断,李清照居无定所,身心俱疲,不久改嫁一个叫张汝舟的人。
张汝舟结婚的初衷,是看中了李清照携带的那些价值连城的文物,在李清照不愿意将这些东西与他共享时,他马上露出原形,不仅恼羞成怒,还对李清照拳脚相加。
于是,李清照决心和张汝舟离婚,并告发张汝舟有欺君之罪。判决结果当然是李清照胜诉,张汝舟被发配到柳州。尽管李清照也要因此坐牢两年,但在当地官员的关照下,她仅仅坐了九天牢便被释放。如此,李清照在这场离婚大战中,不仅成功地离婚,而且保住了自己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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