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解密

清末立宪运动简介:清朝又一次变法革新的常识

时间:2016-03-07 18:24:28   阅读:(17)

  立宪运动 清政府根据出国考察宪政的清宗室载泽、端方等五大臣的意见,于光绪三十三年(1906)下诏预备立宪。1907年又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谐议局。各地立宪派政治团体,发表宣言,鼓吹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并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缩短预备立宪期限等。1908年,清政府又宣布"9年后实行立宪"。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hWtTOP星空历史网历史_历史学习_历史人物_传统文化

t0117a73890cab21a4d.jpghWtTOP星空历史网历史_历史学习_历史人物_传统文化

  大清立宪,又称为"立宪运动”,是指中国清朝政府继自强运动(洋务运动、1861年-1895年)、维新运动(1895年-1898年)之后推动的第三次大型改革,时间跨度从1905年至1911年,目的在于使大清帝国成为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hWtTOP星空历史网历史_历史学习_历史人物_传统文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hWtTOP星空历史网历史_历史学习_历史人物_传统文化


标签: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