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袁崇焕为何定了毛文龙“十二条罪状”
时间:2016-11-16 10:21:25 阅读:(361)
毛文龙是明末大将,在镇守东江方面屡立战功,但是此人却在后来袁从焕节制四镇之时,被袁崇焕斩杀。
袁崇焕当时决定斩杀毛文龙的时候,是这样对毛文龙说的,“余节制四镇,严海禁者,恐天津莱登,受心腹之患。今设东江饷部,钱粮由宁远运来, 亦无不便。昨与贵镇相商,必欲取道登莱,又议移镇,定营制,分旅顺东西节制,并设道厅,稽兵马钱粮,俱不见允。岂国家费许多钱粮,终置无用 ?余披沥肝胆,讲至三日。望尔回头是岸,谁知尔狠子野心,欺诳到底,目中无我犹可,圣夫子英武天纵,国法岂能相容?”,“尔疑我为书生,不 知我乃朝廷一员大将。尔欺君罔上,冒兵克饷,屠戮辽民,残破高丽,扰登莱,害客商,掠民,变人姓名,淫人子女,尔罪岂不应死?今日杀毛文龙 ,我若不能恢复辽东,愿领尚方以谢尔。”此后便命在座军官,将尚不肯束手就擒的毛文龙抓起来,随后斩杀。
袁崇焕为了合理的斩杀毛文龙,还立了十二条罪状,分别是:
一、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尔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一当斩。
二、尔奏报尽欺罔,杀降人难民冒功,二当斩。
三、尔奏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语,大逆不道,三当斩。
四、。每岁饷银数十万,不以给兵,月止散米三斗又半,侵盗军粮,四当斩。
五、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五当斩。
六、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六当斩。
七、剽掠商船,自为盗贼,七当斩。
八、强取民间子女……八当斩。
九、驱难民远窃人参,不从则饿死……九当斩。
十、拜魏忠贤为父,塑冕旒像于岛中,十当斩。
十一、铁山之败,丧军无算,掩败为功,十一当斩。
十二、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十二当斩。
在袁崇焕所列的各项罪状中,有些的确是真实的,有些却并不准确。诸如“每岁饷银数十万,不以给兵,月止散米三斗又半,侵盗军粮”。事实上镇 江东江,的确需要大量的军银,在时候袁崇焕亲自盘查之时才发现,军饷的确不够。因而斩杀了毛文龙之后,朝廷给袁崇焕的饷银不降反增。
而“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也有问题,倾颓的明王朝想要挽回颓势哪儿有那么容易,兵疲饷缺,如何去与强壮的敌人拼杀。满清帝国的 一些文献中就记载过,一位满清官员曾亲眼见过毛文龙的部队,称其是弱兵。既是弱兵,收复失地又谈何容易?
值得一提的是,袁崇焕曾经做出过保证,说是只要给他几年的时间,他一定能收复河山,但事实却是没有。所以在诸多罪状中,许多并不足以成为罪 状。
而且在袁崇焕斩杀了毛文龙的三年后,那由大将袁可立创建,毛文龙付诸实践的海上防线,全面崩溃。袁可立的一番苦心,就此付诸东流。而海上防 线的崩溃,也使得满洲铁骑能直指明王朝。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结果的产生,后世人对于袁崇焕和毛文龙两人,总是存在着极大的争议。
毛文龙对于海上防线的重要那般大,袁崇焕最终却还是要杀了他。以上所说的各个理由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袁崇焕之所以会斩杀毛文龙是因为毛 文龙不服从他的管教,骄横跋扈,眼里完全没有他这个上司在,所以袁崇焕才会干脆利落的将毛文龙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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