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怎么来的?这个制度有什么优缺点?
时间:2021-02-23 14:28:37 阅读:(18)
对嫡长子继承制度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星空历史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为什么古代皇帝选继承人都是长子优先呢?嫡长子继承制到底是怎么成为皇室送信奉的条例的。虽然历史上不是每次都是长子继承,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里长子为太子,除非是像李世民那样采用比较极端的方法。那今天就来专门和大家讲讲嫡长子继承制到底是怎么得来的,这个制度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呢?
公元前198年,刘邦宠妃戚姬的儿子刘如意被分封为赵王,然而戚姬仍不满足,想要让她的儿子取代刘盈的太子之位。
由于吕后和太子刘盈一直留守长安,与刘邦关系疏远,刘盈又为人懦弱,不被刘邦喜欢,而戚姬和刘如意则长期追随在刘邦身边,深受宠爱,在戚姬的长期影响下,刘邦也动起了废长立幼的念想。
但是在古代中国,君权并不是至高无上的,君权之上,还有制度、还有天命。阻止刘邦废长立幼的,是一种就叫做“嫡长子继承制”的制度。
兄终弟及与父终子及
中国很早就形成了非常成熟的父权社会,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妻子、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因此,皇室的女成员就被首先排除在了君权继承人之外。中国数千年历史,除了唐朝的安乐公主幻想过当“皇太女”之外,正常的皇位继承制度都是不考虑女的。
那么,中国古代的君权继承就有两种方式:兄终弟及和父终子及。商朝使用的是兄终弟及优先的继承方案,也就是先兄终弟及,弟终之后,再父终子及,但是这种方式很容易造成叔侄争位和堂兄弟之间争位。
商代君权继承:兄终弟及
周朝克商后,吸取商朝的教训,只允许父终子及,君主世系才变得明晰起来。
周代君权继承:父死子继
但是相比于父终子及,兄终弟及的一个优势在于,兄弟之间的年龄差距不像父子之间那么大。当皇子年幼,其心智不够成熟,不足继承大业时,兄终弟及的方案就会被人提出,尤其是当母权强势的时候。
汉景帝的时候,窦太后曾经提出让景帝的弟弟梁孝王刘武担任皇储,但由于窦婴等人的极力反对而作罢。相传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的母亲杜太后,曾力主让小儿子赵光义来继承皇位,并立下金柜之盟,却最终酿成“烛影斧声”的惨祸,但是这只是民间传说,可信度并不高。
嫡庶与长幼
周朝确立了父终子及的继承原则,并根据嫡庶、长幼的尊卑顺序,制定出“嫡长子继承制”。这套制度的核心在于先嫡庶而后长幼,即如果正妻有子,就立其最年长的儿子;如果正妻没有儿子,就立妾中所生的最年长的儿子。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丈夫与正妻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意味着家族之间的联姻,而纳妾却比较随意,因此正妻与妾的地位十分悬殊,又因为子以母贵,嫡出的儿子也要比庶出的儿子地位更高,嫡子的娘舅家也往往比庶子的娘舅家更有势力。所以嫡庶的次序要先于长幼,立嫡子为储君,能够得到更有势力的外戚的支持。
其次是长幼顺序,排行越靠前,就意味着年龄更大,意味着心智更加成熟,更有能力掌管权力。中国历来有“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传统观念,长子比幼子地位更高。
然而,当嫡庶顺序与长幼顺序发生矛盾的时候,这套制度就会受到挑战。
《春秋》这部史书记载的第一件事,就涉及到这一问题:公子息姑是鲁惠公的庶长子,而公子轨是嫡子。惠公死后,公子轨还小,公子息姑就暂时担任鲁国国君,是为鲁隐公,他准备等到弟弟公子轨长大以后,再还政给他。后来,小人羽父劝隐公杀掉公子轨,这样就可以长期据有君位,但是隐公没有同意。羽父害怕,就反过头来唆使公子轨,把他的哥哥鲁隐公给弑杀了。
鲁隐公固然是受害者,但是史学家们认为他的做法也并不正确,不应该先占据君位,而应该像周公辅佐成王那样,先拥立弟弟为君,并以臣下的身份摄政,待到弟弟成年,再还政给他。这才是符合“嫡长子继承制”的正确做法。
当正妻没有生儿子的情况下,庶子继位会显得底气不足,那么就出现了另一种操作:正妻收养庶子。这样,庶子就能获得嫡子的地位,继位就会名正言顺。北宋的刘太后没有生过儿子,宋仁宗赵祯就是她收养的儿子,并凭借“母以子贵、子以母贵”的关系,登上皇后宝座,仁宗即位后,她又摄政多年,直到去世。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也没有生过孩子,但是她名下的嫡子却有五个之多。
在“嫡长子继承制”之外,还有一种立储方法,叫做择贤而立。这种方法乍听有理,但实际上缺少可操作,无法形成一种长久的制度。这是因为长幼的顺序无法更改,嫡庶的名分也不易僭越,而贤能的标准却难以订立。既然到底谁最贤能无法确认,那么兄弟之间势必爆发夺嫡之争。清朝前期采用择贤而立的办法,结果引发了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夺位争斗。
西周初年的政治家们,预见到了围绕君位继承权可能爆发的种种争端,所以老早就制定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后世王朝,尽管执行尺度不一,但大多数情况都遵循这一原则。
尽管嫡长子继承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作为一种存在时间最久的皇位继承制度,它是有着其合理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