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对一条鞭法褒贬不一 对于明朝来说究竟是续命良方还是催命毒药
时间:2020-09-02 07:57:40 阅读:(355)
今天星空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一条鞭法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引言: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明代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和北宋王安石“青苗法”、清朝雍正“摊丁入亩”制度一样,都是中学历史教材里的“钉子户”。这三项改革措施都是围绕着“土地”这一帝国和农民的命根子展开的,虽然都以失败而告终,但却深深地影响了当时帝国的运势。特别是对大明帝国的一条鞭法,正反作用尤其明显,世人对其褒贬不一。那么,一条鞭法实行的背景是什么,它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到底是大明帝国的续命良方,还是催命的毒药?
帝国灭亡背后的真正“凶手”
大明帝国作为拥有1亿多人口、近百万官兵、GDP总量占当时全球近半的庞大帝国,竟然被人口区区百万、军队不过20万的满清所打败,让人难免唏嘘。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史学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这些观点大致可归为四类:
第一类是“积弊难返说”。大明帝国国祚近300年,官场腐败和党派之争根深蒂固,大臣们党同伐异、内斗不断,反而对整个王朝命运漠不关心,全社会也是虚伪腐败风气泛滥,民心尽丧,缺乏凝聚力。
第二类是“人格缺陷说”。特别是崇祯皇帝刚愎自用、猜疑心重、又执著于虚名,在重大战略问题上屡屡做出错误判断,比如与后金和李自成两线作战,先杀死薊辽督师袁崇焕,后又杀死奉旨与后金秘密和谈的陈新甲,囚禁对李自成作战屡立战功的孙传庭等等,最终铸成了灭亡的命运。
第三种是“气候变化说”。指出明朝末年正经历“小冰河期”,农作物减少,常年饥荒,流民四起,天怒人怨,酿成大规模动乱。
第四类是“赋税失衡税”。认为明朝财政体制过于僵化,无法应付突发危机带来的财政开支飙升,单纯用加税的方式榨取民力,就像抱薪救火,越救越危。
当然,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单个因素决定的,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不得不说,土地赋税制度的落后,也是导致帝国最终灭亡的重要原因。
帝国得病了,“有病就得治”
帝国如果没有“病”,也就不会有一条鞭法。
大明帝国到了万历时期,已走过了200多年,就像一个重病缠身的老人,需要打一剂强心针才能延续生命。
一个是“土地兼并失控”。土地兼并问题,历来是农民起义的直接导火索。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加剧,地主豪强勾结官府,大量侵占农民土地,并千方百计逃避赋税。大批农民随之破产,成为流民,自耕农的数量越来越少,直接导致了官府财政的枯竭。举个例子,江苏吉水洪武年间有人口142207,到了嘉靖年间只有90710,人口流失之严重,简直令人惊掉下巴。
一个是“朝廷开支失控”。一方面,由于要抵御北方的蒙古,边防养兵费用不断飙升。另一方面,明代宗藩也就是朱姓皇族子孙后代的人数,比明初立国时增加了近百倍,这还不包括妻妾随从等人员,“宗禄”支出庞大,朝廷已供养不起,把整个帝国都吃穷了。
再一个是“贪污腐败失控”。明初朱元璋为打击贪污,大施酷刑,官员们尚知收敛。到了明中后期以后,贪腐之风横行。大太监刘瑾被抄家时,抄出了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两,内阁首辅严嵩被抄出黄金30万两、白银2000万两,而当时的国库存银不过200万两。有大官带头,小官自然也就有恃无恐,多贪多占。到了万历年间,局势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边防、养兵、赈灾、治河等等都需要钱,可是朝廷已经拿不出钱来了,贪官污吏、地主士绅富得流油却一毛不拔,社会矛盾空前加剧。
如此下去,大明帝国就真的会垮台了。
于是,一条鞭法应“运”而生。
一条鞭法,真的够“硬核”
《明史·食货志》记载: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量地计,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悉并为一,皆计亩征银, 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大致意思就是:一条鞭法一是取消徭役,农民上交银两就可以了,然后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二是取消杂税,原先的杂税折合银两,分摊到田亩上,与田赋相合并。三是将以前的田赋、杂税和摊入的役银共同合并为新的田赋,一律以银两的方式进行征收。
“一条鞭法”简化了程序,由县一级官府直接负责。原来官府借助里长、社区活跃分子等民间征税员来配合征税,他们往往对自己亲近的人放得宽松,对和自己疏远的人催逼得紧,弊端不小。简化手续之后,则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率,堵上了漏洞。
官民“双赢”局面初步形成
万历六年(1578年),大明帝国全面施行一条鞭法。
由此带来的明显好处就是:朝廷有钱了。
短短几年间,帝国国库存银就达到500万两,一举扭转了正德之后国库吃紧的窘境。万历十年(1582年),朝廷竟有能力免除自隆庆元年以来各省拖欠的钱粮100余万两。而且,如果没有这么多雪花银,很难想象帝国能在万历年间那三场大规模战争中支撑下来。
一条鞭法还带来一条好处:农民劳役减轻了,人身奴役关系也有所削弱,农民获得了相对较多的自由,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农产品交易活动,刺激了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由于“一条鞭法”明文以银征税,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白银货币的流通。明代万历以后,白银和铜钱并行,成为普遍的货币流通方式。
虽然一条鞭法好处多多,但在张居正暴毙以后,这项改革成果名义上依然存在,但实际上早已是形同虚设。
“名虽一条鞭,实则杀民一刃刀”
封建制度下,“好经”也常常被“念歪”。
一条鞭法的破坏,突出表现为额外增派。当地官府常常打着各种幌子,另行增加徭役赋税,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特别是努尔哈赤起兵后,大明进行为了弥补军饷不足,几次加税,每亩耕地加税九厘白银,相当于比平常年份增加了一倍还多。到了崇祯年间,又以“剿饷”、“练饷”的名义加税,与辽饷合称为明末的“三饷”。
另外,因为按规定要交纳白银,而在碎银熔铸整银过程中就会产生所谓的“火耗”。实际火耗约百分之一二,但官府实际征收的火耗往往高得多,达到百分之二三,有时甚至更多,地方官府借机大肆敛财。
就是在粮食兑换白银环节上,农民也常常吃哑巴亏。有些不法商人坐地起价,“银贵谷贱”,损失最终又被转嫁到了农民头上。
因此,一条鞭法同时也被称作“残民一条鞭”。
由于过度榨取了民间的财富,让民间失去了对抗灾年、自我修复的能力。连续几个灾年过后,民生就会崩溃,造成大面积饥荒和社会动荡。
令人不解的是,就在中原和西北连年大旱,农民几乎颗粒无收,却每年仍要负担五百多万两白银军饷,被迫卖儿卖女的时候,江南的苏杭、秦淮河却是一派莺歌燕舞的景象。
而面对明朝的灭亡,不仅仅是饥饿的农民,就连江南的富商大贾们,也变得出奇的冷漠。
也许,这就是“好花”结下的“恶果”。
结语:
此时的大明帝国,早已病入膏肓,再也经不起大的折腾。一条编法看似良药,初期是有效的,但因为触动了地主士绅的既得得益,引起了他们的普遍反对,加之地方官府执行过程中误入歧途,农民受损严重,于是群起反抗。因此,官民“双赢”的局面没有维持多久,一条鞭法便黯然退场,人心尽失,从而加速了帝国灭亡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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