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提出士农工商的本意是什么?“士农工商”真的是等级制度吗?
时间:2019-09-18 14:26:59 阅读:(138)
管仲提出士农工商的本意是什么?“士农工商”真的是等级制度吗?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管仲曾在《管子·小匡》中写道:“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石民的意思是,作为国家柱石的人民,而士农工商则是指读书人、农民、百工和商人。很多人都会把士农工商理解为,古人是按照社会等级把这四类人以作区分,其中有文化的人最大,经商者最次。实际上管仲这样说,是指治理国家应该有一个轻重缓急,如何安定天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士农工商的历史背景,一起来了解下吧。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当中,四民制度贯穿始终。所谓四民,指的是古代中国的四种公民,即士、农、工、商,除此以外,还存在许多“贱民”,他们比四民阶层更低,归为“贱籍”阶层。四民是古代中国政府对于平民职业的基本划分,同时它亦是国家百姓的总称,可以说,四民就是国家的基石。不过职业的种类极多,为何中国古代社会阶层专门将平民们划分为士农工商呢?
“四民”一词最早出现在《管子》,其文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里说:“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於管子。”顾炎武认为,齐国丞相管仲最先提出“士农工商”说,所以四民制度起源于管仲,而这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说法。管仲在齐国进行变法改革,“四民”制度是变法中的一部分,而这也被认为是四民制度的首次实践。除管仲以外,春秋战国时期还有许多人提出士农工商说,比如《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载:“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夫甲,非人 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荀子·王制篇》里也有按照士农工商排序的说法。
不过必须要说明的是,管仲所提出的“士农工商四民者”,与后世的“士农工商阶层”是完全不同的。首先,管仲所提出的四民当中的“士”,不是读书人,而是军士。其次,管仲的这一政策是将国民分为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并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这里的划分只是职业上的不同,并没有尊卑之分。管仲认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这是说四民都是国家基石,不可或缺。
早在远古时期,中国社会并不轻视商人。在殷商时期,人们十分热衷于从事商业,商人之名由此得来。在商朝灭亡以后,周朝吸取商朝灭亡教训,认为商人过度热衷商业,荒废农业,导致国家不稳,最终灭亡。于是在周朝以后,商人的地位就被不断打压,名义上的地位与奴隶等贱籍无异,被其他阶层鄙夷,比如《逸周书·程典》载:“士大夫不杂于工商。”
然而管仲在提出“士农工商”说的时候,虽然将商放在最后,但不是抑商。管仲本就是商贾出身,而在他的变法当中,他极度重视商业的作用,还颁布了许多促进商业发展的国策。所以说管仲是“四民制度”的提出者没有问题,但若是将导致古代中国商人地位低的帽子扣在他的头上,实在是冤枉。
在春秋战国以后,士大夫阶层地位不断上升,官僚阶级逐渐发展壮大。秦亡以后,汉朝奉行儒家学说,汉武帝更是听取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科举制度产生以后,读书与做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使得读书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士的概念也在发生改变,军人被划分为军籍,而士则专指士大夫与读书人。就这样,有文化的官吏替代了军士,成为“士农工商”的榜首。《神童诗》中一句“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更是被无数人奉为金玉良言,直到现在依旧被人传颂。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农业当作立国之本,极度重视农业。秦《田律》规定:出现旱涝蝗虫等灾情以后,各地官员须立刻书面报告情况,即使风调雨顺,官员也需要统计好各地的降雨状况以及收成情况。《仓律》专门以律法规定种籽入仓、存贮、检验、出仓等程序以及亩播种数量。《戍律》规定一户不准同时征调两个以上劳动力服役,违者罚交两副铠甲,就是为了保证不干扰农业生产。《仓律》还规定从事农耕生产官府奴婢,二至九月农忙时节,每人每月可增加半斤口粮,以激励人们从事农桑,确保农业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在名义上自然要给予农民较高的地位。
从对于经济的贡献来看,商人显然要比工匠高,然而统治者却有自己的考虑。不是所有的统治者都像管仲一样出身商贾,大部分的士大夫打心底里鄙夷商贾,认为他们是祸国殃民的逐利小人。比如《汉书》中就主张道:“故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贫民虽赐田,犹贱卖以贾……驱民而归之家,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商人较强的流动以及它对于百姓的吸引力是一个极度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即使商业对于繁荣国家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古代的历朝历代依旧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
随着后世对于四民制度的重新构建,士农工商从对于平民的划分转变为尊卑排序。在户籍制度出现并完善以后,四民制度其实已经成为一种概念,不过统治者显然是需要这种概念的。统治者需要将社会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四种阶层,且士要在最前面,以体现示人阶级的特权和地位,农则紧随其后,体现出统治者对于农业的高度重视。工匠在古代并不受重视,所以还要排在农后面。而商贾在奉行重农抑商的古代,自然只能排在末位,被归为“四民”当中的“贱籍”。所以,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分为士、农、工、商,是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亦是统治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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