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真相是什么?
时间:2021-08-13 11:13:52 阅读:(130)
几千年前的历史,其实真相很难弄清楚。例如“焚书坑儒”这件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星空历史小编一起往下看。
首先是与“坑儒”有关。
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振臂一呼,轰轰烈烈的秦末大起义拉开了帷幕。秦二世收到汇报后,随即召来朝廷里的“博士诸儒生”商讨。
秦朝的“博士”是一种官职,它沿袭自战国,负责掌管全国古今史事、书籍典章,还兼编撰著述、传授学问,主要由那些学识渊博的儒生担任。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就跑到儒学风气浓郁的鲁地,挑选了70个尤其出类拔萃的大儒担任由朝廷供养的“博士”,秦二世也延续了这一做法。
此时遇上大规模叛乱这种帝国头等大事,秦二世会想到召集这群人咨询,可见那时的儒生并非没有政治地位。
但这次会议的结果却让人哭笑不得。
一听说戍卒造反,这几十号人的反应相当一致:“反了反了!当臣子的不能聚众,聚众就等同于造反,此乃十恶不赦的死罪啊,请陛下马上发兵攻打这些刁民!”
看到这番话我们无需吃惊,毕竟在维护君权这方面,儒、法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儒家的仁义、礼教是有条件的,起码得符合“君君臣臣”的原则;违反了君臣尊卑,那就是僭越,是会被人道毁灭的。
但秦二世并不领情,他的反应是“怒,作色”。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仁慈、不忍心镇压,而是在他看来,自己乃一代圣君,帝国内怎可能有人造反?你们这些儒生是往朕的头上扣屎盆子!
有个名叫叔孙通的准博士(还没转正)非常机灵,眼看形势不对,他立即走上前,脸不变色心不跳地大拍马屁,诸如秦二世是明主在上、帝国法律完备、人人安分守己,陈胜之流不过是一群小打小闹的盗贼罢了,根本不需大动干戈。
这下秦二世舒坦多了,他不仅对叔孙通大加赏赐,并且还破格让其转正、成为正式的博士。至于镇压义军,姑且别太在意。
于是,叔孙通为了让自己脱身而胡诌的论调,在客观上淡化了起义的严重程度,戏剧地为给当时的反秦势力帮了一个大忙,秦国的快速灭亡,他居功至伟。
当秦朝灭亡后,叔孙通带着100多号儒生机智地投奔了汉王刘邦,继续当他的博士。后来,他一手为汉朝制订了朝仪,迎合了刘邦彰显权威、加强皇权的需要;还因出色表现逐渐官至太子太傅,为维护刘盈的太子之位出了不少力。刘盈即位后,叔孙通又负责制定了宗庙仪法及其他多种仪法,因此被后来的司马迁尊为“汉家儒宗”。
通过叔孙通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在所谓的“焚书坑儒”事件之后,仍有大量儒生活跃在秦朝廷,甚至担任了秦始皇、秦二世贴身顾问的角色。如果真的发生了大规模坑杀儒生的惨案后、双方还能如此和谐,显然不符合逻辑。
因此,所谓的“坑儒”,其实并不是坑杀儒生,结合史料记载就能得出真实的结论。
“儒”这个字眼,在先秦时期不仅仅指代孔孟学徒,还常用来泛指有文化的人。毕竟那时候的文化普及率很低,大部分流派最初的知识体系基本都源自儒家,用“儒”来指代读书人也就顺理成章。
至于秦始皇坑的“儒”,用我们今天的视角来看,基本上属于文化人中的败类。
在战国时期,盛行“躺平”的齐鲁等地出现了一股风潮:追求养生。于是,一群鼓吹炼丹吃药可以长生不死、声称能够上山下海求仙的“术士”兴起了,他们忽悠了众多权贵、富豪慷慨解囊,赚得盆满钵满。当然了,长生不老是不可能的,这玩意说白了就是诈骗、洗脑。
但越是成功的帝王、越希望自己能再干五百年,秦始皇也着了这些人的道。徐福、卢生、侯生等方士把胸脯拍得砰砰响,表示一定能搞到长生不老药。然而,在拿到秦始皇支付的巨款后,他们没法完成任务、提交产品,这可咋办?
四个字:反咬一口。卢生、侯生等人在背后痛骂秦始皇,声称他刚愎自用、贪恋权力、迷信法律,不是个好人,所以不配得到长生不老药。骂完之后,他们携款潜逃。
很显然,这一举动的本质就是——眼看骗术要被戳穿,于是找个与此毫不相关的理由对客户进行人身攻击,以此为自己的无能开脱;退一万步说,秦始皇的上述做派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他这样的人不配得到灵药,当初收钱时为啥不提?
这就是诈骗。秦始皇勃然大怒,把咸阳城内的术士们一股脑地抓起来拷问;这些人哪里见识过朝廷的手段?于是互相揭发、举报,受牵连的越来越多。最终,秦始皇从他们之中圈定了460个,一律活埋在咸阳城外。
所以结论就是,所谓的坑儒,实际上是秦始皇报复那些诈骗、辱骂自己的方士、术士,并不是针对研习孔孟之道的儒生。上述的460人中也许会掺杂零星儒生,但他们遭殃的理由跟研修儒学绝无关联。
至于“焚书”,则可以从西汉时期的“今古文之争”管窥一斑。
所谓今文,就是汉代起盛行的隶书;古文,则是之前的篆体。
汉文帝时期,西汉朝廷广开献书之路,许多老孺根据记忆复述儒家经典,随后用隶书记录成书,这就是今文经;
后来,逐渐有许多人从家中的墙壁里挖出了当初祖上埋藏的经书,它们都是用篆体写成,所以也叫古文经。
但在实际上,今文经、古文经之间的差别并不大,两者之争的本质就如钱穆所说:“看起来是争今古文,实际上是争利禄,争立学官与博士弟子,非真学术之争也”。
这一事件侧面透露出一个事实:秦朝确实开展了焚书行动,所以那些士子才不得不费尽心思把经书砌在墙里。
不过,我们还是要更加客观地看待“焚书”的起因与本质。
公元前213年,秦朝廷的一些博士指责当时正推行的郡县制,说它不符合先王圣制——分封制,危害极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秦始皇下令百官讨论这一课题,丞相李斯痛斥儒生厚古非今、诽谤国政,对抗君令、蛊惑人心,对政权稳定有极大危害,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对于以前的史书,只保留秦国记载的,其他各诸侯国编写的史书一律焚烧;
除了朝廷的博士之外,其他人不得私藏《诗》、《书》,否则弃市;30天内不烧书的,脸上刻字、罚去修城墙;
医药、占卜、种植等书不再焚烧之列。今后秦朝奉行法令,想从事这一行当的,找各级官员学习。
之所以要烧东方六国的史书,是因为里面会有一些对秦朝不利的记载。因此,由于史料被大规模清除,后来司马迁编写史记时受到了巨大影响,甚至还出现了前后矛盾的现象。
至于对儒家经典、诸子百家范畴的书籍,是只烧百姓手里有的,不烧朝廷保管的,目的很简单:压制不同思想,实行愚民政策,让百姓们头脑简单,更容易接受管束。
其实这并非李斯首创,而是法家的一贯主张。早在《管子·法禁》中就强调:
故有国之君,茍不能同人心,一国威,齐士义,通上之治,以为下法,则虽有广地众民,犹不能以为安也。
一国之君如果不能统一士人的思想,国家政策将无法得到执行,最终将会危及政权的安危。
无独有偶,《韩非子·问辩》中也提出:“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与法令不吻合的言行必须加以禁止。
因此,秦朝的焚书令,不过是法家一贯主张的落实而已,它的目的就是为了统一思想、维护大一统政权的稳定,跟“毁灭文化”不能划等号。后来西汉建立后,很长时期内也延续了秦朝的"挟书律",直到汉惠帝时期才解除。
做个总结:封建帝王坑杀诈骗分子,在如今看起来过于野蛮,但放在封建皇权时代其实谈不上惊世骇俗,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好事,后来很长一段时期内鼓吹“长生不老”的歪风邪气消停了不少;
至于焚书,用今天的视角来看那自然是极不可取,指望用愚民政策强化统治,无异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但用现代标准来要求几千年前的古人,是不是过于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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