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宫廷男娼秘史:古来有之比妓女更遭鄙视
时间:2014-10-19 15:48:55 阅读:(279)
导读:同恋自古有之,有天生的,也有后天因某种原因成为的;就像其他人群一样,在同恋人群里,也有出卖肉体的,那就是男娼;男娼也是自古有之,就像妓女的历史是一样的漫长。男人作娼,出卖自己的肉体,成为异和同的玩弄物,在中国的历史上一直就有,只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漫长,夫权意识积淀深厚,对男娼现象史翰不彰,其辞闪烁,稗海难寻。主流社会一直鄙视男娼,认为男人卖淫远比妓女倚门卖笑出卖色相肉体更加令人厌恶,因为男娼是男人的至上尊严遭到了摧毁的打击。
男人作娼首先是供有财有势的贵妇享用,南北朝时代的山阴公主对刘子业说,“我与陛下虽然男女不同,但都是先帝所生,不应有厚有薄。你宫中六宫佳丽数以千计,供你一人欢娱,而我只有驸马一个,未免不公平!”刘子业觉得有道理,便亲自为妹妹挑选了三十个健美无比的男子,供其淫乐。武则天秽乱宫中,为了引诱张氏兄弟以及薛怀义供自己玩弄,宠优有加,还特设“控鹤监”,广罗天下美男子,号称“面首三千”。贵妇男娼,一是靠淫威相逼,二靠利禄相诱。男娼除了为女人玩弄,还为喜欢同恋的权贵男人所准备。
史籍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说苑》中记载:“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尝有母疾,窃驾君车以出,灵公闻而贤之。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自此,这样的同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恋的风气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恋亲密关系,应该是全世界的同恋的楷模,他们在肉体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贞不渝,在经济上甚至连契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都要承担起来。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盗出入如麻,船上忌讳有妇人同船,所以同恋由此产生。这个说法在现在看来有点而牵强,就是发生同行为,也是境遇的同行为!
福建人互称契哥契弟,京师称之为“小唱”。宋徽宗赵佶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玩儿女人乐此不疲,玩儿男人也纵欲无度,他的宰相李邦彦和副相不好好辅助君主,专门迎合他的淫欲,“虽为相,然事徽宗考极亵”。徽宗饮酒,副相短衫窄裤,说着淫词浪语,李邦彦更是戴着各种面具和穿着各种衣衫,扮出各种姿态,取悦徽宗。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过马昂见到了长得英俊威武、肌肉发达、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爱,何况江彬口才不错,武宗更是痴迷,当夜就留宿。后来江彬还带着武宗到处寻找美色,荒废朝政。帝王如此淫乱,但老百姓的同爱倒是爱得可歌可泣,在《耳谈》里面就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平常百姓家里的男儿喜欢当兵的,又没有地方做爱。当兵的有天晚上在仓库值班,出入的人必须登记。那个男儿冒名顶替来到仓库见当兵的,两人就在仓库里做爱,大战三个会合,百姓男儿还意犹未尽。刚好遇见有个美男出来赏月,百姓男儿就去调戏美男,美男大怒,叱骂,百姓男儿仗着有当兵的撑腰,就把美男打死了。当兵的说,“君为我至,义不可忘,我当代劳。”死囚两年,两年间,百姓男儿竟然给当兵的送饭这样的事情都坚持不下去,士兵于是看透男儿的薄情,就揭发;男儿入狱。在男儿行刑前,当兵的又说,“渠虽负义,非我初心,我终不令渠独死!”于是,“亦触木死尸旁”。
一个士兵竟然为了他的打死了人的男情人,去承担责任,为他偿命,这不是为了一腔情爱何止与此?只是那个百姓男儿是一市井无赖,自己惹祸不敢当,难怪士兵怨愤;但在男儿死后,也不愿他独死,就触木以死相随。这些事儿可见中国历史上的男娼和同恋有时候盛于宫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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