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过度宅是违法的 剩女也是要被罚款的
时间:2017-09-29 16:10:41 阅读:(452)
很多成语都能够形容古代的女子,例如“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此来形容古代女子的贤惠很温顺,但是在古代,女子是不能过度宅在家里的,社会上也不允许剩女的出现,这是为什么呢?如果家里有剩女,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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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大多数家里都是通过媒婆来介绍、父母包办婚姻处理男女之间的恋情,这是当时男女结婚的主流,这样的方式也比较常见,剩女问题也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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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剩女,官方也不会允许,因为国家有法令规定,我国古代规定男女到了一定年龄必须结婚,男子需要十五到二十岁,女子十三到十六岁,在我国汉朝有一段时间,法律规定女子十六岁到三十岁如果不结婚,是会被罚款的。唐代也有规定,20岁以上的男子,15岁以上的女子如果不结婚,是会受到处罚的。看来古代的剩男剩女问题不是很严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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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国家为什么如此规定呢,政府这样做可不是让少男少女们满足生理需求,男女结婚和国家大事密切相关,古代处于冷兵器时代,打仗依靠的主要还是劳动力,国家如果不鼓励生育,很有可能导致军队人员减少,这样的后果就会让国家遭受兼并,因此历朝历代的皇帝在剩男剩女问题上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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