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为什么死都不愿露体?肤不露体是封建还是礼教?
时间:2018-11-26 16:04:59 阅读:(423)
说到古代女子其实很多时候会发现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地方,他们被历史书籍记录的非常少,因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就是这样的,女的地位非常的地下,大家如果研究研究会发现,那就是古代女子都是不露体的,而且就算是死,也不露的,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不妨就着这个问题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中国古代的封建礼教吧!
看到正史所记烈女子死不露体,再联想到现在各种媒体上,女明星们袒胸露背,频频走光;网络上,一些女子为了出名,以脱为荣,不惜扯去身上最后一点遮羞布;即使是在大街上,一些年轻女子的穿着也越来越暴露,招摇过市,不以为耻,反以为时尚。同是中国女,反差如此之大,不禁让人感慨稀嘘。
《明史·烈女传》所记烈女最多,关于死不露体的记载也最多,有六人。
第一个是徐贞女,宣城人,长得很漂亮。十五岁的时候,村里一个叫汤一泰恶霸垂涎她的美色,趁她在侄儿家做客的机会,强下聘礼娶她。徐贞女的父亲不愿意,连夜将女儿带回了家。没想到一个穷汉居然不买自己的帐,汤一泰恼羞成怒,就胁迫乡长之类的小官,去威吓徐贞女,我已经下了聘礼,你就必须嫁给我。然后叫人抓来徐贞女的父亲和做媒的人,在衙门里暴打了一顿。乡长也不敢制止。徐贞女则被汤一泰抓到城东旅舍中软禁起来,她知道汤一泰对自己志在必得,不甘受辱,就投池中自杀。等人们将她的尸体捞起,发现她的衣裤上下缝纫得不见寸体,莫不又气又悲。
第二个是项贞女,精女工,解琴瑟,通《列女传》,对祖母和母亲极为孝顺,是个绝对的好女子。十九岁的时候,听说未婚夫周应祁得了痨病,“即持斋、燃香灯礼佛,默有所祝,侍女辈窃听,微闻以身代语”。一天,她对乳娘说:“未嫁而夫亡,该怎么办?”乳娘说:“还没拜堂,没什么关系,可以重新找一个。”项认真地说:“过去贤明的人赠送一把剑给别人,都没有要收回去的道理,更何况是人身呢?”等到周应祁病亡的噩耗传来,父母悄悄隐瞒着,不想告诉女儿。可是看到有人来报信就估计到了。夜间,待下人熟睡,她悄悄起来,将头发扎好约发,里外穿上素衣,将下身的衣裙紧紧逢上。在茶几上写下遗言:“上告父母,儿不得奉一日欢,今为周郎死矣。”然后自缢。
第三个是关陈谏妻吕氏。崇祯末年,贼寇攻陷了相邻的郡,吕氏对丈夫说:“贼寇气焰嚣张,迟早有一天会打过来,不如早做准备。”她用结实的鱼网将自己的身体缠得严严实实。果然,没多久,贼寇打了过来,吕氏叫丫环将自己的衣服缝上,贼寇不让,她就将剪刀投过去刺破了贼寇的脸,说:“手可以断,衣不可不缝。”贼寇大怒,将吕氏杀害并分尸,投进水中。
第四个和第五个是李氏、陈氏。李氏、陈氏俱为黄日芳妾。日芳知霍丘县,崇祯八年,赍计簿入郡。流贼突至,围城。二人相谓曰:“主君未还,城必不守,我两人独有一死耳。”密缝内外衣甚固,城陷,南望再拜,携赴藏天涧死。越三日,日芳至,号哭涧侧。两尸应声浮出,颜色如生,手尚相援。
第六个是明末桐城诗人钱秉镫妻方氏。钱秉镫与依附阉官魏忠贤的阮大铖是老乡,两个人有些过节,钱就躲避到吴中。钱妻得知丈夫的消息,就带儿女去寻找,并找到了。不久吴中发生战乱,钱妻知道难逃一劫,就将身上的衣服上上下下缝得严严实实,抱着女儿投水自尽了。
《清史稿·烈女传》记载一例:谢作栋妻王氏,孟津人。丈夫死了,王氏本想以身殉夫,可看到上有奶奶下有小儿无人照料,就强忍悲痛。三年后,奶奶死了,小儿也死了,王氏便决心追随丈夫而去。她将自己的所有衣物全送给了两个妹妹,悄悄在半夜上吊自杀了。早晨,众人踢开窗户进到房内,见王氏内衣都缝上了。
以上见正史记载,清陆以湉《冷庐杂识》卷二也有一例《倪烈妇》:倪烈妇,十七岁嫁给东里倪德昌,仅三个月便守了寡。八年后,公婆以家里穷为由想要她改嫁,并私下收了人家的聘礼,定好了出嫁的日子,等到前一天才告诉她。倪烈妇假装答应,当晚将一件短袖衣服和一个耳环送给婆婆,说“把这些东西卖了可以供你们几天的生活”,自己半夜里投了河。到天亮了,人们才发现太平桥河里有尸体,被发蒙面,上下衣密缝,仔细一看认出是倪烈妇。奇怪的是,凡是溺水者,死后必定是男覆女仰,唯独此妇尸是覆着的。
死不露体,情有可原,因为看到了男人的身体而不愿活了,就实在有些让人想不通,却偏偏有这样的人,《明史·烈女传》就有两个。
第一个是成氏,无锡人,登封训导尤辅的妻子,跟着尤辅游学靖江。有一天晚上江水突涨,许多人从睡梦中伧惶爬上屋顶。成氏穿得整整齐齐地也准备爬上去,却发现先上去的人有的没穿衣服,就问:“你们的衣服呢?”众人说:“逃命要紧,哪里顾得上穿衣服。”成氏说:“那怎么行,男男女女在一起衣服都不穿成何体统!我不上来了。”众人哭着要她上去,她就是不答应。等到天亮,水退了,发现她坐在床上,早已淹死了。
第二个是两姊妹。后崇祯中,兴安发大水,淹没了许多房屋。有人临时编了木筏救人,看见有两姊妹爬在一根朽木上,时沉时浮,情形十分危险,就将木筏划过去揪了她们起来,年纪只有十六、七岁,问她们姓名也不回答。两姊妹见木筏上有男子赤裸着身体没穿衣服,叹叹气说:“我们姊妹依靠一根朽木不死,希望有块好地方可以生存,现在像这样,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完,双双携手跃入波中。
无须再列,上述事实足已泣鬼神惊天地。
为什么古代的女子即使死后不愿露体,活着更不愿看到别的男子身体?因为无论死活,女子让丈夫以外的男子看见身体就是玷污贞节,看见别的男子的身体就是淫邪,都是很羞耻的事。这根源还在亚圣孟老夫子身上,其在《离娄上》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具体意思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之间不能太亲密,即使是简单的接触也不行,这就是礼仪。《礼记·曲礼》则明确规定:“男女不杂坐,不同椸,不同巾栉,不亲授。叔嫂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棞,内言不出于棞。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就是说,即使是一家人,男女成员也不能随便接触。
连正常的接触都不行,更不用说女子让丈夫外人看见了身体。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问题,对来那些深受封建贞操观毒害的女子来说,无异于灌输了一剂催命的毒药。即使是死,也是万万不可的。早在元朝,就有这样的记载。明善《节妇马氏传》云:“大德七年十月,乳生疡,或曰当迎医,不尔且危。马氏曰:吾杨氏寡妇也,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竟死。”马氏认为得这种病宁愿死去,也不能让男人看见身体。。《明史·烈女传二》也有记载:“胡氏,会稽人。……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
服饰除了保温,就是供人欣赏的。我不是迂腐之人,不要大家今天还向古代女子学,将身体遮得密不透风。适当新潮前卫一点,未尝不可,但如果过于暴露,不该露的地方也露了出来,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女子因服饰过于暴露而招至流氓非礼的事时有发生,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